201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廣東考區考生須知
來源: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閱讀:3325 次 日期:2012-11-01 16:22:43
溫馨提示:易賢網小編為您整理了“2013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廣東考區考生須知”,方便廣大網友查閱!

1.網上報名確認須知

歡迎您使用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廣東考區網上報名確認系統。請務必認真閱讀以下事項:

一、使用網上報名確認系統的考生應符合以下條件:

(1)已于10月15日—24日期間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進行了網上報名,并通過了資格審查;

(2)網上報名時,選擇的考試地點為廣東??;

(3)已準備好本人的電子照片:近期正面免冠2寸(35×45毫米)證件照, jpg格式,20Kb以下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的銀行卡;

(4)符合公告中關于減免考務費用規定的考生,請于11月4-5日帶齊有關證明材料到廣東省人事考試局(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)確認。

二、考生在報名確認時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報名信息。

三、本系統以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作為登錄的依據,報考人員請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和報名序號,否則他人誤用造成的后果,本網站及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
四、網上確認時間為11月2日9:00—7日16:00,考生請在網上報名確認結束前完成網上確認手續,否則視為自動放棄。

五、確認成功的考生請于11月19日10:00—25日12:00期間登錄本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。

六、如果您在網上報名確認過程中遇到問題,請聯系我們(電話:020—37605265、37605671,Email:humanassess@126.com)。

2.考試須知

一、為保障考試安全與秩序,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,必要時各地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組織、實施考試過程中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
(一)根據保守考試秘密的需要,對有關人員的相應行為作必要限制。

(二)封閉相關考試場所,制止無關人員進入。

(三)查驗考生的身份證等證件材料,檢查考生攜帶物品,必要時使用安全監測設備或者以適當方式,對考生實行檢查。

(四)暫扣考生違反規定攜帶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設備、工具、材料等物品。

(五)在考試場所內設置、使用視頻監控、無線電探測等電子設備,在必要范圍內,對無線通訊進行干擾或屏蔽。

(六)制止和處理考生違反考試紀律、考場規則的行為,必要時可終止考生繼續參加考試。

(七)在考試的客觀環境受到外界干擾時,應積極采取措施,及時予以排除或減少干擾,并根據公平、公正原則,對受影響的考生給予適當、相應的補救。

(八)對故意干擾、破壞考試的人員,移交公安、司法等部門處理。

二、部分違紀違規行為認定與處理的尺度

1.按"手機使用"處理的行為包括:

(1)攜帶身上并開機;

(2)未放在指定位置上,手機鈴音響、鬧鈴響或手機振動;

(3)攜帶手機當作鐘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;

(4)拿出手機看、接收或發送信息等;

(5)拿出手機并開機;

(6)其他監考人員明確記錄為"使用"或事后核實為使用的。

以上按照《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(試行)》第七條第三款處理。

2.關于考生坐錯考場的處理

(1)考試前期,考生主動提出走錯了考場,經主考同意繼續考試的,應作記錄,不作違紀處理。

(2)考試期間,由監考人員發現坐錯考場,繼續原地參加考試的,按坐錯考場記錄。

(3)閱卷期間發現考生坐錯考場,經查屬于替考的,按替考記錄;不屬于替考且沒有書面說明的,按坐錯考場記錄。

3.關于雷同試卷甄別結果的認定

(1)屬雷同試卷"同考場打小抄"的,按《辦法》第七條第一款認定。

(2)屬雷同試卷"跨考場兩兩作弊"的,按《辦法》第八條第一款"串通作弊"認定。

(3)屬雷同試卷"集團作弊"的,按《辦法》第八條第一款"有組織作弊"認定。

更多信息請查看國家公務員考試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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